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03-19 09:5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简介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签署四方共建我校协议。
建校70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目前,学校已培养近12万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技术骨干。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连续10年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占地面积1890亩,总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纸质、电子藏书总量306.3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47个,各类运动场所面积9.1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近2.91亿元。学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设有20个学院,现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翻译(MTI)和艺术(MFA)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含硕士领域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建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11个、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重点支持专业2个、示范性专业5个、特色专业2个;获批省级实验教学、实践实训等中心和基地29个。
学校建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28人,其中教师108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7人,高级职称教师479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32人。学校引进双聘院士1人、长江学者2人。现有国家级领军人才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特聘教授6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6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4人,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技术转移示范中心1个,7个科研平台被确定为辽宁省高校首批开放的重大科技平台。与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组建了石油化工联合实验室,与抚顺市人民政府、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联合建立了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与中国石化大连(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公司、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公司、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储运厂、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鸿丰分公司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有辽宁省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韩国等17个国家的47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开展本科生“2+2、1+2+1、2+1+1”等培养项目;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开展“4+1”研究生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单位,有在校留学生近千人。
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拟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25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3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8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面向全国在1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同时在所有全日制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均属于报名所需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现役军人也须持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编号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编号进行报名确认。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在11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查合格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者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考试科目
1.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
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 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
(二)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为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考点网报公告和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六)复试
1. 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将制定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破格复试、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将在2021年4月底之前完成。
3.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
5.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我校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8.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在复试的同时通过面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还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九、录取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结束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ges.ln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同时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
十一、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收费标准
注:本表所列各专业招生情况见我校本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为5年。
(二)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统筹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情况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
学校同时设立入学成绩奖学金、生源奖学金、行业特色专业报考奖学金等,具体办法见学校有关规定。
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生情况
我校招收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的部分研究生将与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石化茂名石化公司、广州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详见下表: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明细表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综合性科研开发机构,成立于1953年,是国内较早从事石油炼制研究的科研单位。研究院以经济、高效生产清洁油品为目标的清洁炼油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清洁汽柴油生产、重油高效转化和高附加值炼油产品的分子转化等开展技术开发工作;以绿色、低碳、高附加值为目标的新兴能源资源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生物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非常规油品加工及利用、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开发开展工作;以节能、环保、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的公用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水务与环保、装备与储运、节能与储能、炼化助剂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开展工作。现有职工720人,拥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8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及国家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化集团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石化加氢、石蜡科技情报站、中国石化生物燃料及生物化工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精细石油化工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沥青材料工程中心、辽宁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石油化工环境保护工程研究中心等。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第八建设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地处抚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稠油开采专用蒸汽发生器(油田注汽锅炉)产品的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及压力管道安装等业务。公司资质齐全,拥有A级油田注汽锅炉制造、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书;1级油田注汽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书; 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书;A1、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等多种证书;是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公司先后荣获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建筑企业,中国最大经营规模建筑企业石油工业系统第22名,中国建筑企业信誉AAA单位,辽宁省信誉优秀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抚顺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得抚顺市安全生产竞赛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4月,下设材料技术研究所、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四个非法人研究所。近年来,宁波材料所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海洋材料等方面产出了一批重大成果。目前全所员工1048人,其中院士2名,杰青2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研究所拥有6个研究生培养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学研究生1050人,在站博士后119人。建立了公共测试、专业研发、工程化、先进制造等四大类支撑平台,拥有5亿多元的先进科研装备。建成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稀土永磁材料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各类平台20个。与国内700多家企业和全球60多个知名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实现了金刚石、大豆胶、石墨烯等40余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4、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
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成立于2011年,该所依托沈阳自动化所的技术基础,面向电子制造、纺织印染、造船、动力电池等重点行业升级的技术需求,集中全所资源和力量,围绕智能制造,布局智能产品开发和应用、智能服务开发和应用、智能工厂建设和示范三个方向,进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套解决方案研发,并在行业规模企业应用示范,提升重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引领、带动重点行业发展。依托于自身技术储备优势与优质科研成果,广州沈自所分所累计争取政府纵向科技项目、企业横向委托项目合同总额突破2亿元。广州沈自所分所坚持以“需求牵引、创新驱动、前瞻布局、产业发展”为基础,致力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充分发挥了科学院研究所的“火车头”作用,成功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5、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东北工业重镇沈阳,是目前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资质最高、服务范围最广、保障能力最强的炼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现有职工1.12万人。公司所属的吉林化建分公司、吉林设计院、吉林机械分公司等企业,都是国内同行业的佼佼者,几十年来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公司工程设计业务实力雄厚,具有化工、石化、建筑、油气库、环境工程EPC总承包能力。拥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和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环评甲级资质,以及对外自营贸易进出口权和对外工程承包资质。
6、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先后取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获得宁卓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公司主要负责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多伦煤基烯烃项目、托克托铝硅钛项目及今后陆续投产的克旗煤制气、阜新煤制气、鄂尔多斯铝硅钛、呼伦贝尔1830化肥等项目的检修、维护、保运、小型工程建安施工等工作。
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外统称茂名石化,始建于1955年5月,是新中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经过64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炼化企业之一。目前,炼油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达到110万吨/年,同时拥有热电、港口、铁路运输、原油和成品油输送管道以及30万吨级单点系泊海上原油接卸系统等较完善的配套系统,截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原油加工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成品油产量实现月均100万吨、航煤出口首次突破100万吨大关;上缴税金175.04亿元,同比增加2.14亿元,继续位居中国石化炼化企业第二、同规模第一。茂名石化目前分为炼油、化工、热电、港口、铁运五大板块。
十三、其他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专业课复习大纲详见各学院网站。
(三)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四)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详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学业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 系 人:刘老师 崔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乘车方式:
1、沈阳北站换乘沈抚雷锋号城际巴士,到石化大学站下车即是。
2、抚顺北站可以乘坐15路公交车,到北镇街站下车,北走300米即是。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签署四方共建我校协议。
建校70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目前,学校已培养近12万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技术骨干。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连续10年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占地面积1890亩,总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纸质、电子藏书总量306.3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47个,各类运动场所面积9.1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近2.91亿元。学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设有20个学院,现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翻译(MTI)和艺术(MFA)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含硕士领域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建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11个、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重点支持专业2个、示范性专业5个、特色专业2个;获批省级实验教学、实践实训等中心和基地29个。
学校建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28人,其中教师108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7人,高级职称教师479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32人。学校引进双聘院士1人、长江学者2人。现有国家级领军人才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特聘教授6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6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4人,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技术转移示范中心1个,7个科研平台被确定为辽宁省高校首批开放的重大科技平台。与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组建了石油化工联合实验室,与抚顺市人民政府、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联合建立了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与中国石化大连(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公司、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公司、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储运厂、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鸿丰分公司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有辽宁省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韩国等17个国家的47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开展本科生“2+2、1+2+1、2+1+1”等培养项目;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开展“4+1”研究生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单位,有在校留学生近千人。
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拟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25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3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8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面向全国在1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同时在所有全日制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均属于报名所需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现役军人也须持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编号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编号进行报名确认。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在11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查合格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者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考试科目
1.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
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 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
(二)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为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考点网报公告和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六)复试
1. 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将制定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破格复试、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将在2021年4月底之前完成。
3.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
5.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我校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8.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在复试的同时通过面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还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九、录取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结束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ges.ln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同时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
十一、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收费标准
类别 | 学科 | 学制 | 学费 |
全日制 | 工学 | 3年 | 8000元/年 |
理学 | 3年 | 8000元/年 | |
管理学 | 3年 | 8000元/年 | |
法学 | 3年 | 8000元/年 | |
工程类专业学位 | 3年 | 8000元/年 | |
会计硕士 | 2年 | 15000元/年 | |
翻译硕士 | 2.5年 | 12000元/年 | |
艺术硕士 | 2.5年 | 14000元/年 | |
非全日制 | 工学 | 3.5年 | 28000元(一次性缴齐) |
理学 | 3.5年 | 28000元(一次性缴齐) | |
管理学 | 3.5年 | 28000元(一次性缴齐) | |
法学 | 3.5年 | 28000元(一次性缴齐) | |
工程类专业学位 | 3.5年 | 28000元(一次性缴齐) | |
工商管理 | 2.5年 | 35000元(一次性缴齐) | |
会计硕士 | 2.5年 | 37500元(一次性缴齐) | |
翻译硕士 | 3年 | 36000元(一次性缴齐) | |
艺术硕士 | 3年 | 42000元(一次性缴齐)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为5年。
(二)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统筹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情况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
学校同时设立入学成绩奖学金、生源奖学金、行业特色专业报考奖学金等,具体办法见学校有关规定。
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生情况
我校招收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的部分研究生将与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石化茂名石化公司、广州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详见下表: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明细表
单位 | 招生类别及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电子信息(0854)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资源与环境(0857) 能源动力(0858) |
3 | 800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第八建设公司 | 机械(0855) | 3 | 8000 |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 材料与化工(0856) | 3 | 8000 |
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 | 电子信息(0854) 材料与化工(0856) 能源动力(0858) |
3 | 800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东北炼化工程公司 | 电子信息(0854)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资源与环境(0857) 能源动力(0858) |
3 | 8000 |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
3 | 8000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资源与环境(0857) |
3 | 8000 |
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综合性科研开发机构,成立于1953年,是国内较早从事石油炼制研究的科研单位。研究院以经济、高效生产清洁油品为目标的清洁炼油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清洁汽柴油生产、重油高效转化和高附加值炼油产品的分子转化等开展技术开发工作;以绿色、低碳、高附加值为目标的新兴能源资源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生物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非常规油品加工及利用、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开发开展工作;以节能、环保、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的公用技术平台,主要围绕着水务与环保、装备与储运、节能与储能、炼化助剂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开展工作。现有职工720人,拥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8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及国家石油产品检验实验室、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化集团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石化加氢、石蜡科技情报站、中国石化生物燃料及生物化工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精细石油化工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沥青材料工程中心、辽宁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石油化工环境保护工程研究中心等。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第八建设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地处抚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稠油开采专用蒸汽发生器(油田注汽锅炉)产品的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及压力管道安装等业务。公司资质齐全,拥有A级油田注汽锅炉制造、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书;1级油田注汽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书; 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书;A1、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等多种证书;是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公司先后荣获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建筑企业,中国最大经营规模建筑企业石油工业系统第22名,中国建筑企业信誉AAA单位,辽宁省信誉优秀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抚顺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得抚顺市安全生产竞赛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4月,下设材料技术研究所、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四个非法人研究所。近年来,宁波材料所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海洋材料等方面产出了一批重大成果。目前全所员工1048人,其中院士2名,杰青2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研究所拥有6个研究生培养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学研究生1050人,在站博士后119人。建立了公共测试、专业研发、工程化、先进制造等四大类支撑平台,拥有5亿多元的先进科研装备。建成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稀土永磁材料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各类平台20个。与国内700多家企业和全球60多个知名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实现了金刚石、大豆胶、石墨烯等40余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4、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
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成立于2011年,该所依托沈阳自动化所的技术基础,面向电子制造、纺织印染、造船、动力电池等重点行业升级的技术需求,集中全所资源和力量,围绕智能制造,布局智能产品开发和应用、智能服务开发和应用、智能工厂建设和示范三个方向,进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套解决方案研发,并在行业规模企业应用示范,提升重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引领、带动重点行业发展。依托于自身技术储备优势与优质科研成果,广州沈自所分所累计争取政府纵向科技项目、企业横向委托项目合同总额突破2亿元。广州沈自所分所坚持以“需求牵引、创新驱动、前瞻布局、产业发展”为基础,致力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充分发挥了科学院研究所的“火车头”作用,成功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5、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东北工业重镇沈阳,是目前国内同行业规模最大、资质最高、服务范围最广、保障能力最强的炼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现有职工1.12万人。公司所属的吉林化建分公司、吉林设计院、吉林机械分公司等企业,都是国内同行业的佼佼者,几十年来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公司工程设计业务实力雄厚,具有化工、石化、建筑、油气库、环境工程EPC总承包能力。拥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和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环评甲级资质,以及对外自营贸易进出口权和对外工程承包资质。
6、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先后取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获得宁卓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公司主要负责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多伦煤基烯烃项目、托克托铝硅钛项目及今后陆续投产的克旗煤制气、阜新煤制气、鄂尔多斯铝硅钛、呼伦贝尔1830化肥等项目的检修、维护、保运、小型工程建安施工等工作。
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外统称茂名石化,始建于1955年5月,是新中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经过64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炼化企业之一。目前,炼油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达到110万吨/年,同时拥有热电、港口、铁路运输、原油和成品油输送管道以及30万吨级单点系泊海上原油接卸系统等较完善的配套系统,截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原油加工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成品油产量实现月均100万吨、航煤出口首次突破100万吨大关;上缴税金175.04亿元,同比增加2.14亿元,继续位居中国石化炼化企业第二、同规模第一。茂名石化目前分为炼油、化工、热电、港口、铁运五大板块。
十三、其他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专业课复习大纲详见各学院网站。
(三)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四)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详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学业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 系 人:刘老师 崔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乘车方式:
1、沈阳北站换乘沈抚雷锋号城际巴士,到石化大学站下车即是。
2、抚顺北站可以乘坐15路公交车,到北镇街站下车,北走300米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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