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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2021-09-03 15:47:30
根据教*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西南政法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二)学校复试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宣传部、保密办、保卫处、财务处、校医院和研究生院组成,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四)复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 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实施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及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专业及接收调剂专业复试比例适当提高。

 

  四、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第二号公告—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政治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律硕士税务硕士复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其他专业及接收调剂专业复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5日至9日。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七、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学科(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笔试专业课的考试科目。

 

  2.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报考学科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学科(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栏目中的考试科目。

 

  3.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2.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见附件)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外国语听说测试

 

  外国语听说测试原则上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对于复试小组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小语种听说测试,可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四)体检

 

  学校根据教*部相关文件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通过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九、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1.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2.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面试15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三)接收调剂专业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十一、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接收调剂

 

  (一)接收调剂专业

 

  0302政治学、1202工商管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25300税务、025400国际商务、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及非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等7个学科(专业)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二)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考生调剂报名均在3月20日后开始,各专业具体报名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报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3.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十三、初试加分政策

 

  1.根据教*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项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十四、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确有问题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对其组织第二次复试,其*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十五、信息公示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六、监督投诉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监察处);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七、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023—67258895(传真)

 

  十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22日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成都海文考研收集整理,具体情况以学校官网为准,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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