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07-14 14:05:01
成都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5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过程中将根据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各方向)。
提示:我校将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实现“四证合一”,其临床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三、招生类型
(一)招收统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正反打印,不得涂改。
(二)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现役军人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与网报时的报考点一致)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缴费、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
提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按教*部统一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临床医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药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
(二)复试。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22.197.129.113/)另行通知。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学生,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4.导师组面试。采用口试、笔试、实验操作或临床技能考核等形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查。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携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教*部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教*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素质表现、本人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报到
录取的新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奖助、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非定向生每年6000元发放。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所有录取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学校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调动事宜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招生单位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如在2015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招生新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处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62739178
传真:(028)62739179
联系人:徐老师
Email:cyyjs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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