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1-07-15 06:05:01
成都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所各专业均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接收时来我所参加复试。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每年九月中旬开始,十月下旬结束。推免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教*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所校,申请人本人必须是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4.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药品企业健康标准执行。
二、提交材料
1.《申请免试攻读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在校的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等科研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上述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寄(送)至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址见本所网站)。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来我所参加复试时,须提交其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有效证明原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经我所研招办及本专业导师组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来我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20日前(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所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验技能考核.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部分内容。
4.推免生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取。
四、录取
1.经我所复试后,思想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身心健康者方可录取。先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再报所招生领导小组复核,推免生的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http://www.siia.ac.cn)上公示7天,若无异议,则被录取为我所的推免生。
2.各专业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各专业接受推免生的人数zui多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0%(招生人数不满10人的学科专业,zui多只能招收1名推免生)。
3.复试内容分别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验技能考核.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部分内容组成,除思想品德和体检不评分外,其余内容均按百分制评分,各部份所占权重分别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力和口语占30%.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占50%。
4.取得我所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内,到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网站和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否则不予录取。现场信息确认后,申请人须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专业必须是我所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专业,推免生一般不跨专业录取,若需跨专业推荐者,必须经过我所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本专业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若有未尽事宜,以教*部有关文件为准。根据教*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号)文件精神,本着吸纳人才、促进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推免生前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我校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有为祖国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是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登录教*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和专业目录,申请填报我校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
2、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成都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整)一式两份,本科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及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一份。
3、复试由接收学院(所)统一组织,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等。复试办法及要求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接收学院(所)要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其复试成绩、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4、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以接收“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5、zui终确定录取名单以教*部下达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zui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部有关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邮编:610106
电话:(028)84616702
成都学院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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