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考研调剂信息
2022-04-04 02:15:00
本调剂和复试工作细则(通知)依据教*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科目相同;
(4)初试成绩达到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所调剂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本科所学或毕业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或对应;
(6)英语成绩满足以下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或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8)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二、复试分数线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以及复试分数线如下:
2.1 接收调剂申请的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及调剂复试分数线
2.2 接收调剂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及调剂复试分数线
三、招生指标、拟接收调剂考生的数量及要求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拟接收调剂生数量以及对调剂生的要求(如毕业或所学专业、初试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如下:
表3.1 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数量及调剂要求
四、报名与筛选
(1)报名: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本学院各招考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0: 00至12: 00。
(2)筛选:各招生专业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初试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总体上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并确定的复试名单将会在2022年4月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复试前期准备
5.1. 确认参加复试
(1)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必须在4月7日上午9: 00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点击下载);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英语成绩证明扫面件;
(7)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的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点击下载);
(8)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报考考生需签订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点击下载)。
对于符合教*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4月6日12: 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cuphgxy@163.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部zui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5.2. 复试方式
采用两套系统、双机位远程视频复试方式。主系统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副系统为“钉钉”,用于视频监控。具体要求及流程说明见附件1(点击下载)。复试小组秘书将于4月7日下午15: 00起,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测试视频设备、网络、模拟复试环节、复试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考生复试程序
学院研究生调剂复试于4月8日上午8: 00开始。
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复试行为规范、录取原则、复试考核方式、总成绩计算等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具备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同意调剂到本院拟录取专业,完成调剂手续。
七、联系咨询电话
全日制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89;咨询邮箱:cuphgxy@163.com;
非全日制招生咨询电话:13801325052;招生QQ:53183060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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