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文考研,四川考研培训机构

  • 考研辅导杰出品牌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当前位置:主页 > 学员服务 > 经验分享 >

考研考的是知识,更是人品

2021-03-19 09:59
近日,一则“某大学一名大四学生因为作弊被学校开除”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海文考研辅导班小编的了解,2018年11月,在大四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小王同学连续三场考试作弊,在监控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小王同学有用手机拍摄试卷的行为,老师怀疑小王作弊后,加强了对他的监控,小王为此辱骂威胁老师,令人气愤。在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四天后,小王收到作弊认定通知书,学校确定小王存有作弊一事,据学校《学生手册》显示,学生只要存在作弊两次的情况,就要被开除学籍,此时距离小王毕业还有一个学期的时间,为此小王对于学校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一气之下将学校起诉了,然而监控资料明确显示小王存在作弊行为,学校并没无过错,为此法院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而小王还需支付案件受理费50元。
求学期间,每年关于考试作弊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作为即将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也曾出现过不少作弊的行为。其实,无论任何考试,作弊与否都是对个人诚信的一次考验。尤其是研究生考试,因为这不仅是一场人才选拔,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竞赛。国家对研究生考试期间的作弊违规行为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作弊学生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等处罚。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如非法“助考”、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考试作弊触犯《刑法》!
法律小课堂开讲啦: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毋庸讳言,大部分考试作弊的学生基本都抱有“侥幸”心理,也极其容易受到不法分子蛊惑。其实,考研的经历也是寻求更好自己的过程。
仔细想来,自己辛苦学习的知识,真得需要来一场实实在在的检验,才能对得起自己付出的努力。在此,还是要再呼吁广大考研的小伙伴们,扎扎实实学知识,坦坦荡荡去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考研考得是知识,更是人品。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成都海文考研收集整理,侵权必删!

*如果本页没有你需要的内容可以直接百度一下: 百度一下
22海文考研秋季特训营

 

301位教授/博士/硕士共同参与研发的考研课程,2022海文考研特级金课套装,点击咨询↓↓↓↓↓↓↓↓

 

海文考研特级金课

 

全网搜索

*如果本页没有你需要的内容可以直接百度一下: 百度一下